公告丨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疫情期间就医告知书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为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切实保障患者、家属及医务人员安全,根据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,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我院实际,现将我院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告知如下:
一、门诊方面:
1.为避免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,请尽量减少人员陪同,选择分时段预约(微信、电话、网站)就诊(预约电话0535-7601000 0535—7288970),尽量减少在院滞留时间。所有就诊患者和陪同人员进入医院时均需配合进行体温测量,我院装有红外线智能测温仪,通过预检分诊处时会自动测温。
2.所有就诊患者和陪同人员进入医院时均应主动
出示“山东健康通行码(绿码)”主动报告近期行程。来自或去过中高风险地区、健康码显示黄码及红码、身边有多名发热人员的患者,请主动告知,若有故意瞒报行为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3. 医院实行实名制就诊,请务必带好身份证和社保卡,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执行“一医一患一诊室”管理。
4. 为减少人员聚集,防止交叉感染,请您协助做好如下工作:
(1)全程规范佩戴口罩;注意咳嗽礼仪、手卫生;
(2)尽量减少陪诊人员;
(3)按顺序排队,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;就诊区域分散候诊,做好防聚集工作。
5.我院是精神专科医院,未设置发热门诊,如您的体温≥37.3℃,有发热、咳嗽、咽痛、胸闷、呼吸困难、乏力、恶心呕吐、腹泻、结膜炎、肌肉酸痛、味觉异常、嗅觉异常等症状的患者请先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。
二、住院方面:
1.医院提倡预约住院。入院时需服从医院安排,按疫情防控要求完善相关检查,包括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。
2.陪护人员要全程携带陪护证,禁止随意外出。禁止有以下情况人员担任陪护:
(1)有发热、咳嗽、鼻塞、流涕、乏力、呼吸困难、腹泻等症状。
(2)2周内有入境史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、接触史。
(3)聚集性发病风险的。
3.为保障住院患者安全,疫情期间病房实行封闭管理,谢绝探视,倡导使用微信、电话等方式进行交流。如病情需要陪护,限相对固定一人。
外来办理业务人员应出示七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感谢您为抗击疫情做出的积极贡献,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,我院全体医护人员将全力以赴,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。
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
2021年1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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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宗旨:全心全意为人民心身健康服务
医院院训:厚德 精医 卓越 创新
医院愿景:创建一流专科医院 打造省内知名品牌
医院精神:严谨 敬业 务实 奉献
办院方针:科技兴院 质量立院 人才强院 文化塑院
核心价值:廉医 务实 博爱 奉献
管理理念:以人为本 科学管理 依法执业 民主决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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